近日
上海市静安区一男子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报警“举报”自己吸毒
“你好,请讲。”
“我吸毒了。”
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
天目西路派出所
接到这样一起报警
随即组织多名警力
到场调查
当民警敲响报警人家门时
屋内传来激烈争吵
随后一名灰头土脸的
男青年宁某
打开门并向民警
表示歉意
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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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什么情况?”
“不好意思,和女朋友吵架了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然后冲动了。”
“你说自己吸毒是什么情况?”
“就是...我想让你们带我离开这里。”
“那你到底有没有吸毒?”
“没有。”
民警现场对宁某批评教育
并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
进行检测
结果显示宁某无吸毒嫌疑
在审讯中
宁某对自己冲动的行为
后悔不已
连连向民警表示抱歉
由于宁某谎报警情的行为
已触犯法律
对此
静安警方对宁某
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
警方提示
报警电话是公安机关维护治安、社会服务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通道。谎报、虚报警情都属于违法行为,不仅是对警力资源的严重浪费,更有可能让真正有需要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。对谎报警情、案情或无故拨打报警电话等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的行为,公安机关都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转自丨警民直通车上海
来源:中国警察网